教字[2017]60号
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本科生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管理规定》(办字〔2015〕19号),为加强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能力训练,强化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过程管理,提高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质量。学校将对涉及专业开展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过程管理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3级、2014级已开设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专业(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
2017年6月6日-6月9日
三、相关要求
1、涉及专业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已开设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相关管理制度,2013级、2014级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质量分析报告(涵盖选题、教师指导情况、成绩分布及工作总结(见附件2)),及质量标准。
2、提交时间2017年6月5日下午6点前。
3、相关材料纸质版盖章并提交教务处(行政楼511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电话:6016317 联系人:张娟 李永霞
附件1.开设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业统计
附件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教务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