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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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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7]60

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本科生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管理规定》(办字〔201519号),为加强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能力训练,强化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过程管理,提高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质量。学校将对涉及专业开展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过程管理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3级、2014级已开设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专业(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

201766-69

三、相关要求

1、涉及专业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已开设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相关管理制度,2013级、2014级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质量分析报告(涵盖选题、教师指导情况、成绩分布及工作总结(见附件2)),及质量标准。

2、提交时间201765日下午6点前。

3、相关材料纸质版盖章并提交教务处(行政楼511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电话:6016317  联系人:张娟  李永霞

附件1.开设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业统计

附件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教务处

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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