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7] 136 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优化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流程,现对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望做好具体的安排和落实工作。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经验,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做好本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安排和部署。
2、各教学单位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并做好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动员培训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3、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各教学单位应要求学生按照《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试行)》(见附件1)等文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和装订工作,各专业可依据学校文件制定细则和模板,送交教务处备案。
4、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继续采用纸质和系统等方式进行。(论文系统中教师登陆账号为旧工号)。
5、毕业论文(设计)重要节点参考时间安排如下。
(1)开题2018年1月1日前完成。
(2)论文检测2018年4月20日-4月30日。
(3)答辩2018年5月11日前完成。
(4)2018年5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5)2018年6月10日前完成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其他时间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6、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规定日期前完成选题和任务书下达工作。另按照《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践类题目比例参照附件2执行,题目更新率不低于80%,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要求,做好题目审核工作。
7、各教学单位请将变更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人员(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新增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系别、专业、姓名、性别、工号;休学后复学、延期毕业等2018届本科毕业生(非2014级普本、2016级接本学生)的系别、姓名、性别、专业、学号等信息纸质版于9月21日前报送教务处511。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6016317。
8、为了高效率、高标准的完成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发现问题请及时沟通,相互学习。
附件1:《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试行)》
附件2: 衡水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实践类执行比例
教务处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