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一次检测结果的通知
教字【2018】2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学士学位论文试检工作的通知》及《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自2018年4月20日-24日学校组织各二级学院进行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一次检测,检测结果以反馈给各单位的检测报告为准,凡文字复制比低于30%的视为合格,允许参加答辩,文字复制30%(含30%)以上视为不合格。
学校定于2018年4月26日-27日对一次检测未通过的同学进行再次检测,各二级学院须按照时间节点,提交二次检测学生信息统计表、核对无误的二次检测的学生论文电子版至2320763526@qq.com。
各二级学院须正视本次论文(设计)检测结果,对学生开展学术不端等教育活动,督促一检不合格学生认真修改,强化指导教师学术把关,提升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效果,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检测结果将作为毕业论文管理先进单位评选,专业建设与评估等重要依据。
联系人:魏玮 张新民 联系电话:6018753
附件: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一次检测结果统计及检测报告(教务群内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