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根据《衡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院政发【2011】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和教师教
各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院政发【2011】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关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1.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要采取学生评教、管理人员评教、同行专家评教相结合的方式,评出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比例严格控制在本单位任课教师总数的30%以内。
2.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仍按照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教务公告6月6日发)要求开展工作。
二、关于本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参照《衡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院政发【2011】35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评出并确定本单位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秀教师,比例严格控制在本单位考核教师总数的30%以内。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报送材料要求
1.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优秀教师名单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优秀教师名单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务于6月22日报行政楼316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hsxygjs@126.com
2.《衡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9月6日前报行政楼316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hsxygjs@126.com
注:因一年一度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临近,各单位要有提前完成工作的思想准备。
联系电话:6018757 联系人:韩伏彬 康秀平
附件1: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各单位学生评教结果
附件2: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测评优秀教师名单
附件3: 2011-201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