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7] 179 号
各教学单位:
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保障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字[2017] 136 号)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范围
1.检查方式:
指导教师自查与院部检查相结合。
2.检查范围:
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内容:
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情况。
2.选题体现学生综合训练要求的情况,本专业题目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数是否符合要求。
3.选题的难易程度、工作量饱满情况,学生必须每人一题。
4.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应该适当,原则上师生比不超过1:10,必要时可以采取“双导师制”。
5.选题或研究内容每年要有更新,重复题目或内容所占比率不得过大。同一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每年的更新率原则上不低于80%。
6.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各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分专业按学生学号顺序填写《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纸质版送交行政楼511室
联系人:张 娟 李永霞 联系电话:6016317
教务处
2017.12.01
附:《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