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7]45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奋斗目标,更好地将地方特色优势与课程建设相结合,加强我校特色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衡水学院特色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办字〔2017〕5)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17年校级特色课程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色课程内涵
特色课程,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目标指导下,由学校教师根据自己的教育经验和课程能力等,结合地方、学校和教师个人特点,在教学工作中通过资源整合、研究开发、校企合作等手段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特征和影响力的课程。根据课程开发来源,我校将特色课程分为以下三类。
1、地方特色课程:主要是能较好地将地方特色融入到相关课程内容或根据地方特色独立设置的课程。
2、学校品牌课程:主要是有别于同类院校的有独特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并取得明显教学效果的课程。
3、个性类课程:教师结合个人兴趣、专业特长、知识技能开出的具有独特的个性特点、取得明显教学效果的课程。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上述课程定位要求的我校各类课程均可申报。具体采用院(部)自评推荐、学校评审立项的方式进行。
1、二级学院(部)应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师个人实际,对教师申报的特色课程进行评选,将符合要求的课程向学校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对报送的特色课程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申报要求
1、学校将按质取量,并对立项课程给予经费资助。
2、各单位须在
2017年
5月
18日
前将《衡水学院特色课程申报表》两份(附件1)和《特色课程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2)的纸质版材料报教务处513室,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cjs2016@126.com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6015857
附件:1.衡水学院特色课程申报表
2.特色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7
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