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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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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94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衡水学院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办法》(办字〔201438)文件要求,现将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管理及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各实验(训)中心要组织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实验(训)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排查,落实防火防盗防水防泄漏、维修保养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和放射源等危险品的检查。对各种仪器设备,尤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加强安全管理,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留“盲区”,在排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2、高度重视实验室管理台帐,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放射性物质台帐等,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明确保管人,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并知晓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点。

3五一节实验楼实行封闭管理,如确有需要使用实验(训)室的,应严格履行手续。各相关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使用人填写《衡水学院实验(训)室假期使用预约申请表》,各中心汇总《2019五一劳动节期间实验()室使用预约统计表》,于4 3012前签字盖章报至西校12号楼120(西)室(统计表电子版发至实验室管理群文件),由主管部门审批并上网公告。

4、各实验室在放假前应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大扫除,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一切水、电、气阀、门窗等。

5、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衡水学院防灾减灾工作应急预案》(院政发【201711号)要求,根据各实验室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应急预案,也可采取实验室定期不定期查看,防患于未然,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及时向所属单位和教务处报告,同时报学校总值班室(办公楼218房间,电话:6016312)。

6、学校定于 2019 4 30 日 16点,由教务处人员带队,各实验中心主任参加,按东西校区分为两组同时进行,集合地点为东校区3号楼、西校区12号楼前。各中心实验室主任务必按时到达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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