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办公室文件
办字〔2017〕11号
衡水学院办公室
关于印发学分制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衡水学院学分制收费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4月26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即日起施行。
衡水学院
2017年4月26日
衡水学院学分制收费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行方案>和首批试点高校名单的通知》(冀价行费〔2016〕195号)要求,在原有学分制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坚持“放管服”结合,优化配置教学资源,探索并建立更具活力和科学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增强教学的人性化管理,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课程体系和管理服务机制两个层面,积极、稳妥地推动学分制收费改革。对招生入学、学费收缴、学生管理、教学组织、教学条件建设、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进行改革,完善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收费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课程替代与学分互认制、学业预警制、学业导师制、自主学习制、免修免听制等辅助机制构成的学分制教学管理体系,形成“按学分收费、按学分毕业、按绩点授学位”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总结前期改革成果,开展相关调查研究
对我校2006年以来试行学分制的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广泛调研、收集、整理关于学分制改革方面的文件和资料,走访学习兄弟高校实行学分制的做法和经验,主要包括:
1.国内外高校实施学分制的历史、现状及相关资料。
2.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学位管理、评价考核制度和机制。
3.人事制度改革、学生管理模式改革、招生就业指导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综合测评方式和指标体系改革、学生社团组织模式改革等。
4.学费等费用核算方式和费用缴纳方式改革等。
5.校务管理信息化保障、后勤保障及服务方式改革
(二)深化教学管理模式改革
按照学分制收费改革需要,加强学校信息资源规划与数据共享,切实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整合综合教务管理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学生选课与收费一体化的教务与财务管理机制。加强教师引进与培训力度,完善兼职教师聘用办法,推行建立校级选课服务中心。
(三)完善大类招生机制和专业分流制度
以学分制收费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招生体制改革。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探索大类招生工作机制改革,让学生结合自身需求,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有条件地自主选择专业和专业方向,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和学习自主权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四)调整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整合课程平台,增加选修课程开课数量,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让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进程,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允许学生跨校、院、专业、年级选修课程。增加实践课程比例。整合实验项目,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将创新创业、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内容纳入学分制体系。
(五)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培育机制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分制改革,着力建设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加大“互联网+”课程建设力度,完善网络教学平台、网络学习平台,充分发挥网上教学资源在课程学习中的辅助作用,开展“互联网+”课程培训,以“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移动学习”等“互联网+”形式为载体,努力适应学生的多元化学习需求,积极推动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着力推动“互联网+”学习改革,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六)强化基层管理队伍建设
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体制。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探索与学分制改革相适应的学生工作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学校制定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强化“以生为本”的服务理念,健全学业导师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学业导师档案,有序开展学业导师管理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学生学业规划过程中的引领作用,促进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修订完善我校学分制改革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学分制实施细则、学籍管理规定、选课管理、课程考核管理、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免修重修制、学业预警制、学业导师制等。
(八)优化办学条件
加强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体育场所、图书馆等教学条件建设,创新教室管理模式,保障已有教学资源充分发挥效益。加强网络设备与多媒体设备等相关教学设施的维护,为学分制教学管理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健全学分制条件下安全管理、宿管、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方案和相关规定。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学校学分制收费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田 光
副组长:刘逸鹏 郭立志 邢少英 王金生 宋根壮 宋庆喜
成 员: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教辅单位负责人
(二)建立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协同工作机制
各相关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成立以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改革实施分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按照“放管服”的精神,从制度、组织、经费、保障等方面全方位支持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
(三)建立各教学单位工作联动机制
各教学单位成立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办主任、教研室主任在内的学分制收费改革实施机构,建立建设、管理、服务联动机制、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2017年3月,组织各单位开展学分制收费改革工作调研。
(二)2017年4月,组织改革试点相关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工作。
(三)2017年5月,组织开展学分制收费改革配套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四)2017年6月,开展教学管理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五)2017年6-7月,印制宣传手册,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六)2017年9月,开始学分制收费改革实施工作。
六、本方案由学分制收费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