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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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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 14

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主要包涵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推荐

相关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深刻把握新时代文科教育发展新趋势,坚持立德树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精心谋划合理布局,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积极组织开展新文科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相关教学单位可根据《项目指南》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目,学校将择优评选2项河北省教育厅推荐

已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承担省教育厅各类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三、专家推荐

    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为教育部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专家需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相关教学单位每单位可推荐1名专家,我校将择优推荐1名专家上报。

    四报送时间

    各教学单位须填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2)及《专家推荐表》(附件3)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于2021年4月8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墨香馆12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wuchu102@126.com。

   五、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确保推荐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联系电话:6016317 

   附件资料

                                                      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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