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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关于2020年度公共选修课资源库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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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

关于2020年度公共选修课资源库建设的通知

教字[2020]28

 

各教学单位:

公共选修课程(下称“公选课”)是面向我校各专业开设的以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教育类课程,其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根据《衡水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办字〔20184 号),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优秀公选课,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设原则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利于培养学生远大志向、担当精神、公民责任和爱国情怀。  

2.课程内容要自成体系,并具有普适性、基础性、综合性、前沿性、启发性,以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出发点,注重由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特长发展、技能层面向实践应用能力转化。

3.我校公选课类型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艺体生活类、身心健康类、实践技能类和校本特色类。

4.鼓励教师开设小课时公选课供学生选修,原则上一门课程为16学时(1学分),特殊情况可根据课程特点适当增减,即32学时(2学分)或8学时(0.5学分)。

5.课程可采用课堂作业(讨论)、实践活动、开卷测验或论文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按百分制或五级分制记录成绩。公选课不安排课程补考,学生可重新选修,重新学习仍不及格必须另选。

二、课程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可结合地方经济文化特点、专业性质以及学校发展或教师个人特长、爱好,凝练出一些优秀课程供学生学习。不提倡教师跨教学单位申报。

2.原则上,我校教师申报者应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特殊知识领域可不受此条件限制,但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校外高层次、高能力人员为我校学生开设公选课。

4.公选课遴选工作以教研室为单位,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凝练,并择优向学校推荐一门优秀课程。学校优先支持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创新创业、校本特色类等相关内容的课程。

5.课程名称必须科学、规范,课程内容相似的应整合为一门课程,并使用同一教学大纲。如果拟申报资源库中已有课程,须经过原授课教师同意。

6.学校对授课资格、教学大纲、教案(至少已有前两章的教学内容)等材料进行复审。评选出的课程公示无异议后将编入我校《公共选修课资源库》。

三、课程管理

1.学校公选课由教务处负责宏观建设、组织和管理工作。

2.公选课日常管理工作由任课教师所属教学单位负责,包括课程申报、课堂听课、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材料、学生作业和课程考核等材料的存档以及教师调停课等。

3.任课教师负责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大纲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名称和教学内容。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允许中途更换教师。

4.任课教师加强课堂管理,认真进行考勤,维护课堂秩序。课程考核的总评成绩应至少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项。

四、材料报送

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工作,各教学单位统一将《公共选修课申报表》、教学大纲(每门课程单独成册,单面打印,左侧装订)、教案、高校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连同《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于2020420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行政楼教务处107室,其中《公共选修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jiaowuchu107@163.com。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申报材料及说明见附件材料。

联系人:刘志华;联系方式:13483718673 6015857

教务处

2020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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