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1]9号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要求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预通知》工作安排,同时结合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院发〔2020〕22 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下称“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条件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需要注意,我校教师所申报课程为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本科课程,并实施学分管理。
1.申报校级示范课程,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个教学单位根据现有教研室数量的50%(四舍五入)向学校推荐示范课程(每个教研室最多推荐一门示范课程),同时推荐一个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双创中心推荐一门示范课程。
2.学校在校级项目基础上,将择优推荐一门省级示范课程和一个省级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3.河北省教育厅将向教育部推荐六门示范课程和一个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入选示范课程相应的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二、经费资助
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建设项进行经费资助,资助额度另行通知。
三、报送方式
各教学单位报送材料由教学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于3月23日十一点前报教务处课程建设科(行政楼107室)。申报材料包括《衡水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衡水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衡水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和《衡水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其中: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wuchu107@163.com。
联系人:刘志华 联系电话:6015857
教务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