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9] 33 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衡水学院教学检查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时间为本学期的第7周至第9周。
二、教学检查内容
1、各专业教学计划、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材的选用质量及使用情况。
2、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情况;课堂教学进度和实践教学情况;任课教师教学文件执行情况;教师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学生完成作业等教学情况。
3、听课制度执行情况,教研活动(计划、专题、记录)情况。
4、课堂教学纪律执行情况,包括教师到岗情况和授课状态,学生上课出勤率,上课状态等。
5、新教师上课情况。
6、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报告、实验考核记录。
7、教学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情况。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检查的组织与落实工作,教学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检查活动结束后,整理出本单位期中检查工作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5月24日前将纸版一份报教务处(墨香馆127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电话:6016317。
附:期中教学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