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质量管理 > 教学检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字[2020] 99

各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教学检查暂行办法》要求,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时间为本学期的第10周至第13周(119-1129日)。

 二、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研活动与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情况

1.教研活动开展(计划、专题、记录)情况。包括日常教学研讨、专题研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等。

2.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落实情况和实践教学情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

  (二)课堂教学检查情况

1.课堂教学进度,任课教师教学文件执行等情况。

2.教材选用和配备情况。教学大纲、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学生作业及辅导答疑情况;课堂教学方法创新情况,包括检查教师信息化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情况。

3.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各教学单位要重点检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因疫情停开课程的补开、行课情况,检查本学期课程是否按培养方案全面开课。

  4. 新教师上课情况。

  (三)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1.深入教学现场检查教师授课和学生上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学生按时上下课和出勤情况;课堂教学纪律执行情况;多媒体课件质量及利用情况。

2.开学以来教师调(停)课情况,是否按学校规定、要求逐一进行了补课。已调(停)课但还未补课的落实情况。

  (四)实践教学检查

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学生实习、课程设计和学年论文开展情况,包括计划、报告、批阅和成绩考核;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验授课计划执行、实验报告批阅、教学秩序、实验分组及教学质量等情况;

   ()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执行情况的规范管理,过程相关文档的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质量、格式以及优秀作品的保存,对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等

  (六)问题整改情况

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师生反映的教学相关问题的整改与落实情况及达到的效果,包括每个问题截至目前的解决落实进展。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开学以来本单位教学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检查的组织与落实工作,教学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检查活动结束后,整理出本单位期中检查工作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1130日前将纸版一份报教务处教学评价科(墨香馆127),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电话:6016317

附件:衡水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20119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