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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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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8]  44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根据《衡水学院学生评教办法》规定,决定开展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组织

此次学生评教采用网络评教方式进行,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课程性质研制学生评教标准,制定可行的学生评教问卷,组织学生网络评教、收集整理评教统计结果。采用网上评教期间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价科联系。

二、评教范围

本次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及其所任课程。参评者须为本学期修读被评课程的学生。

三、评教时间

各单位原则上须于2018531日前组织完成学生评教工作,统计汇总后,于2018611日前将学生评教汇总表(附件1)和学生评教情况分析报告(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墨香馆127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四、评教流程

1、网络评教是各教学单位根据评教标准对本单位任课教师所授课程制作评教问卷,让学生在网上对自己所学课程进行评价。

2、学生评教路径:登录学校主页>教务处入口>学生服务>调查问卷,打开后看到院系标题,点开相应院系链接可以对教师所授课程进行网络评议。

3、网络评教中学生对授课教学情况的评议,系统会自动记录并统计评议人数、等级比率,最终结果只须各教学单位通过简单操作就可以存放到EXCEL电子表格中。

五、评教要求

1、等级标准

本次评教标准统一设定为优(评优率90%及以上或90分及以上)、良(评良率75%-89%75-89分)、中(评中率60%-74%60-74分)、差(60%以下或60分以下)四个等级。

2、结果统计

专业课要将本科与专科分开,理论课与实验课分类统计;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单另统计。

3、参评人数

各类课程要全面覆盖,每门课程参评学生不少于20人,若班级规模小于20人,须所有学生参评。

4、课程归属

本次评教实行课程归属制,即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教研室开出的所有专业课,公共教学部负责本部开出的公共必修课,公选模块中任意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评教,凡出现漏评或参评人数不符合规定的,由课程开出单位负责组织补评。

六、评教说明

1、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评教结果将作为学校审定教师教学教学质量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学生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本次学生评教工作。

3、所有评教上交材料一律按照《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里附件1、附件2的要求完整填写,评教结果一律按照等级率进行统计,以便后续工作的总结汇总。

联系方式:6016317           

附 件1:衡水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分析报告

附 件2:二级学院(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统计

       

       教务处

      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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