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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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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9] 66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根据《衡水学院学生评教办法》规定,决定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组织

学生评教采用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评教,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学生评教、收集整理评教统计结果。评教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二、评教范围

本次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及其所任课程。参评者须为本学期课程修读的本、专科学生。

三、评教时间

2019521-2019628日(上午9:00

四、评教流程

1学生评教端:登录学校主页——教务处——综合教务系统——输入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选择教学评估——选择“操作按钮”选择“优、良、中、差”——“提交”按钮

2教务管理客户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估——可以打开相应报表查阅数据。

五、评教说明

1根据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从学生角度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学管理五方面进行评价,总分值100分。

2、等级标准

评教统一设定为百分制,优(90-100分)、良(75-89分)、中(60-74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

3、参评人数

各类课程要全面覆盖,每门课程参评学生不少于20人,若班级规模小于20人,须所有学生参评。

六、有关要求

1、不按规定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将无法登录系统查询,不能参加选课,任何学生不得代替其他同学评教,一经查实,评教结果无效。

2、评教截止时间为2019628日上午九点,评教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参加评教者,所修课程成绩将无法登录查询,不能参加选课。

3、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反馈,也是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网上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网上评教期间,教务处将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学生评教的进展情况。

4、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严格落实学生评教工作,总结上学期评教过程查漏补缺,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学生客观、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学生评教工作。

5、各单位须于2019628日前组织完成学生评教工作,统计汇总后,于201975日前将本单位学生评教情况分析报告,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墨香馆127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方式:6016317

附 件1:衡水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分析报告

附 件2: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评教模块的说明

 

教务处

 

201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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