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质量管理 > 教学评估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字[2020]  4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师教学水平,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衡水学院学生评教办法》规定结合线上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组织

学生评教采用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评教,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学生评教、收集整理评教统计结果。评教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二、评教范围

本次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及其本学期所任课程。参评者须为本学期课程修读的本、专科学生。

三、评教时间

202064-2020621日(下午5:00

四、评教流程

1学生评教端:登录学校主页——教务处——综合教务系统——输入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选择教学评估——选择“操作按钮”选择“优、良、中、合格、差”——“提交”按钮

2教务管理客户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估——可以打开相应报表查阅数据。

五、评教说明

1根据在线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从学生角度对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教学准备、教学资源运用、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教学运用进行评价,总分值100分。

2、等级标准

评教统一设定为百分制,优(90-100分)、良(80-90分)、中(70-80分)、合格(60-70)、差(60分以下)五个等级。

3、参评要求

评教人数要全面覆盖本学期修读的本、专科学生。每门课程参评学生不少于20人,若班级规模小于20人,须所有学生参评。

六、有关要求

1、不按规定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将无法登录系统查询,不能参加选课,任何学生不得代替其他同学评教,一经查实,评教结果无效。

2、评教截止时间为2020621日下午5点,评教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参加评教者,所修课程成绩将无法登录查询,不能参加选课。

3、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反馈,也是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网上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网上评教期间,教务处将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学生评教的进展情况。

4、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严格落实学生评教工作,总结上学期评教过程查漏补缺,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学生客观、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学生评教工作。

5、各单位须于2020621日前组织完成学生评教工作,统计汇总后,于202074日前将本单位学生评教情况分析报告,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墨香馆127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方式:6016317

附 件1:衡水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分析报告

附 件2: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评教模块的说明

 

教务处

 

202063

 

  • 附件【附件下载.zip】已下载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研室”、“文明教研室”、“优秀教研室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我校开展2020年食品质量与安全等6个本科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校内自查评估工作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