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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河北省学分制收费改革网络听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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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河北省学分制收费改革网络听证的通知

教字2017【119】号

各单位:

6月27日下午,宋根壮副校长带队教务处长杜希宙、财务处长孙天亮到河北省物价局参加了河北省学分制收费改革网络听证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和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工作安排,定于7月3日召开河北省学分制收费改革网络听证,首次通过互联网对衡水学院、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等7所院校提出的学分制收费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听证。为使广大师生了解我校学分制收费改革的实施情况,同时也为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证代表选取

(一)听证代表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选定至少50名师生作为听证代表参加此次网络听证,其他单位及关心我校改革发展的社会人员自愿参加。

(二)听证代表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2.责任心强、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热心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善于辨别问题、能主动提出改革建议。

3.了解《衡水学院学分制收费改革实施方案》(见网站)、熟悉网络听证流程。

二、网络听证参与方式及时间

(一)各听证代表须通过“河北省学分制收费改革网络听证平台”进行网络听证。

(二)各听证代表可在2017年6月23日9:00—7月2日12:00期间登录河北物价网站(www.hebwj.gov.cn)中的“河北省学分制收费改革网络听证平台”进行实名注册

或直接访问:http://211.90.38.198:90(使用说明见附件)

或登录衡水学院主页浮标链接

(三)注册成功后,即可在线对我校及其他6所院校提出的学分制收费改革实施方案提问、投票和发表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将会同学校对听证代表的提问进行解答。

(四)时间安排

提问时间:注册成功至2017年7月2日12:00前

网络听证时间(投票及发表意见):2017年7月3日9:00-17:00

全体听证代表必须在网络听证时间(即2017年7月3日9:00-17:00期间)登录平台进行投票,并可根据个人情况发表意见。

三、网络听证纪律

1.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资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听证平台将不予注册。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

3.不得在听证平台上发布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11)与本次听证事项无关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学分制收费改革是我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通过多年的有效探索,我校已基本形成了一套符合学分制运行要求的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具备了满足学分制要求的教学条件。实行学分制收费对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推动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与共享等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听证代表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对广大师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献言献策。各二级学院将选定的听证代表名单于7月2日12:00前报教务处102室。

联系人:刘洁晶   联系电话:6903088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河北省学分制收费改革网络听证公告》(见附件)及平台有关要求

附件: 河北省学分制收费改革网络听证平台使用说明

河北省学分制收费改革网络听证公告

                                          衡水学院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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