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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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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 2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校高等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结合我校教学实际,现组织第二批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类型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申报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2.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教学单位党委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3.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附件1-5)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6)。

二、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

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

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

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

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三、课程推荐数额分配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名额分配,我校申报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额3门,线上一流本科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门。

我校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已立项建设的省级各类一流本科课程,学校也接受符合条件的课程单独申报此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申报程序

学校将按照《国家、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遴选推荐。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认真梳理挖掘课程资源,积极推荐优质特色课程申报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国家级课程未成功立项的,自然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510日下午17点前,将《汇总表》(1份)、《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并按每门课程单独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教务处课程建设科,同时以各学院(部)为单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iaowuchu107@163.com

五、其他申报说明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申报课程。鼓励各学院积极建设并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新型课程。学校支持鼓励各教学单位依托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一流本科课程。

1、以各学院(系)为单位组织推荐工作,每学院(系)至少申报1门课程。学院(系)负责资格审查,按质量优先原则确定推荐课程名单。

2、学校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按照额度择优向教育部推荐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名单并公示,未列入推荐名单的择优作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

3、原则上已参与其它类似项目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不在此项目重复立项。

4、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下课程)

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4.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社会实践课程)

5.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6.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7.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8.国家、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

                                                                        教务处

                                                                      20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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