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9]79号
各单位:
按照衡水学院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办字(2018)27号精神,为做好端午节期间的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人员,严格按照《衡水学院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好实验室及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潮、防淋、防腐、防泄漏等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盲区”。
2、假期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仪器设备私自携带出学校或私自借给他人使用。实验室主任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同时应加大对危险品储存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报警、监控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高度重视实验室台帐管理,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台帐等,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明确保管人,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假期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做好使用记录。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盗、维修保养等措施。
4、各实验室应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大扫除,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一切水、电、气阀、门窗等。
5、各实验中心主任要在放假前组织人员检查一遍实验室,做好自查工作。务必做好安全检查记录。6月6日(周四)下午,教务处人员对全校实验室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通知精神,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确保实验室安全。
教务处
2019 年6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