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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1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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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8]161

 

各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18-2019-1学期期末补缓考工作定于2019319-322日(第三周)进行。

 

注意事项:

 

1、         各教学单位将缓考学生的缓考标志切记按照步骤录入教务系统,201936日前将缓考学生统计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交至106办公室,电子版发至624189433@qq.com邮箱。

 

2、         专业课的补考名单请201936日前同缓考名单(见附件)一同加盖公章交至106办公室,电子版发至624189433@qq.com邮箱。

 

3、         公共课的补考名单各单位请参考网站发布信息。

 

4、         2018-2019-1学期的期末考试公共课补缓考考试安排及时查看教务处网站,专业课补缓考考试安排各系自行通知。

 

5、         2018-2019-1学期的期末考试补缓考成绩录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328日。

 

 

教务处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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