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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2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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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9] 124

各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18-2019-2学期期末补缓考工作定于2019年924-927日(第周)进行。

9月24日上午8:00-9:50《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本科+专科)、《形势与政策》(地点:2-501)

9月24日上午10:00-11:50《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大学生健康教育(卫生、心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原理》《青少年认知与学习》(地点:2-501)

9月24日下午14:00-15:50《线性代数》(地点:2-501)

9月24日下午16:00-17:50《高等数学A2》《高等数学B2》《高等数学C2》《高等数学D2》(地点:2-501)

9月25日上午8:00-9:50《大学外语2》(地点:2-502)

《大学外语4》(地点:2-501)

9月25日上午10:00-11:50《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地点:13-308)

9月25日下午14:00-15:50《大学物理》《现代教育技术》(地点:2-501)

9月25日下午16:00《大学体育2》《大学体育4》(地点:本部田径场看台下)

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低于40分者或作弊、旷考、不能参加补考者,应根据规定填写《学生重新学习申请表》,申请重新学习。

2.公共课由公共教学部派监考教师,专业课补缓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缓考名单中包含全校所有学生的缓考科目,自行查看);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布置考场、组织学生考试。

3.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如个别考生的上课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参加考试。

4.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5.各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要严格核实考试人数(包括补考名单和考生人数),做好考试签到工作。

6.补缓考成绩任课教师须于2019年10月8日前录入教务系统。


教务处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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