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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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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1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现对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1.中期检查的主要任务:检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做好后期工作奠定基础。

2.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文献综述、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根据专业特点确定)等过程管理材料和正文的进展情况。

二、中期检查的形式

1、各学院所有指导教师参照《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及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自己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指导记录,外文阅读与翻译(根据专业特点确定)等,并填写《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学生用)》(详见手册),报本单位存档。

2、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对指导教师所提交的中期检查表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调整方案,经所在学院审批通过后执行,并于33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4、目前教务处原定的420日论文定稿检测工作不变。

望各二级学院切实做好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工作完成后,填写《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二级学院用)》,撰写本单位的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报告,本单位盖章后于33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04503382@qq.com,纸质版报学务指导科(行政楼105

 

联系人:闫立寒 毕建平

联系电话:6014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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