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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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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0]126

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窗体顶端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和衡水学院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为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协调有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放假前实验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实、抓细、抓好放假期间的实验(训)室安全工作。

  1. 高度重视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等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加强实验室台帐管理,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气体钢瓶,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明确保管人,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并知晓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点。假期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做好使用记录。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盗、维修保养等措施。

    2、如有需要使用实验(训)室的,应严格履行手续。各相关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和耗材的使用记录和安全记录。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使用人须填写《衡水学院实验(训)室假期使用预约申请表》,各中心汇总《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训)室使用预约统计表》,于20211月5日前签字盖章交到实验室管理科(统计表电子版发至实验室管理群文件),由主管部门审批并上网公告。放假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

    3、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事故预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进出实验场所人员应按学校安全工作处相关要求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仪器设备私自携带出学校或私自借给他人使用。各单位应加大对危险品储存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报警、监控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学校的仪器设备进行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活动。一旦出现事故、险情,确保做到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处置得力,全力维护好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4、各实验室在放假前应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大扫除,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一切水、电、气阀、门窗等。

    5、放假前,由教务处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维护实验室安全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实验室稳定安全工作,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并做好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

教务处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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