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公共教室管理人员在巡查教室的过程中,发现周六、周日及自习课时间存在私自占用教室现象。主要归类为以下几种:
1、教师调、补课嫌麻烦,不走正常审批程序私自占用。
2、学生举行社团活动,但不知道如何审批而私自占用,这些社团活动形式多样,甚至改变教室内桌椅的布局,在墙壁、天花板上乱加装饰,活动结束后,不知打扫还原。
3、校外人员或校内人员自行组织一些盈利性的培训班而私自占用教室,因涉及到私自收费等问题,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和经济纠纷,造成严重的后果,也给学校带来恶劣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教室管理,杜绝上述或类似情况的发生,现作如下要求。
1、教学计划内的课程教学、各类社团活动等情况使用教室时,均须在网上提出申请,并填写《教室借用申请》,待审批后,到公共教室管理办公室(17-201)领取《教室借用通知单》,持《教室借用通知单》使用教室。
2、不接受校外任何培训机构或具有任何盈利性质的机构的申请,违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