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学院选课管理办法》中选课程序第(五)条之规定:为充分保障学生利益,每学期第3周要求学生对选课进行二次确认,教务处视当学期的选课情况,对部分课程安排一次特殊补选。学生如未能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及时选课,可以填写《特殊补选申请》提交给本单位教学科研办申请补选。补选的期间学生对自己所选择的课程只选不退。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特殊补选。特殊补选工作须在第四周前完成。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每学期补退选结束后下一周办理相关手续。
2、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的“教学运行文件”中下载附件35:衡水学院特殊补退选申请表(下面简称申请表)。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疫情期间可代为办理。
3、申请表需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学生所在教科办签字盖章。
4、特殊补退选申请表院系签字盖章后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一楼东侧105办公室,岳老师,联系电话6014399)办理审核、置课(退课)手续,上课时间冲突的不予办理置课。
5、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学院、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6、本流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