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13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教学检查暂行办法》要求,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时间为本学期的第11周至第13周(11月15日-11月30日)。
二、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研活动与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情况
1.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计划、专题、记录)情况。包括日常教学研讨、专题研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等。
2.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落实情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
(二)课程教学运行检查情况
1.检查课堂教学进度,任课教师教学文件执行等情况。
2.检查秋季学期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学生作业及辅导答疑情况;课堂教学方法创新情况,包括检查教师信息化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情况。
3.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各教学单位要重点检查课程的正常开设情况,检查本学期课程是否按培养方案全面开课,检查培养方案课程调整是否按规范进行申批。
4. 新教师上课情况。
5.前10周课程考核、考试等情况。
(三)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1. 深入教学现场检查教师授课和学生上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学生按时上下课和出勤情况;课堂教学纪律执行情况;多媒体课件质量及利用情况。
2.开学以来教师调(停)课情况,是否按学校规定、要求逐一进行了补课。已调(停)课但还未补课的落实情况。
(四)实践教学检查
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学生实习、课程设计和学年论文开展情况,包括计划、报告、批阅和成绩考核;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验授课计划执行、实验报告批阅、教学秩序、实验分组及教学质量等情况。
(五)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执行情况的规范管理,过程相关文档的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质量、存档规范情况。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等。
(六)问题整改情况
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师生反映的教学相关问题的整改与落实情况及达到的效果,包括每个问题截至目前的解决落实进展。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开学以来本单位教学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检查的组织与落实工作,教学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检查活动结束后,整理出本单位期中检查工作报告(包含期中教学检查机构与人员、检查计划与安排、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等)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12月9日前将纸版一份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07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jiaowuchu2023108@163.com 。
联 系 人:张 娟 李丹丹
联系电话:6016317 6015857
附件:衡水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