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改项目 > 正文

关于2014年度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字[2017]91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提升教改项目完成水平和质量,根据《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对2014年立项超期未完成的课题组织集中清理。  

一、面向范围

2014年立项的衡水学院批准立项的,且校级未结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

二、结项要求

1、所有涉及项目须在201773日前提交《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经费审批表》、《实践检验报告》(各一式2份),延期申请、相关成果及实践检验成果原件、复印件1份,报销票据。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

2、凡被撤销项目主持人1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三、组织要求

各单位请按照要求,对承担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自查和清理,督促并协助相关项目主持人办理项目结项手续。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对撤项等项目统一汇总整理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李永霞   张娟     联系电话:6016317

附件:结项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17516

上一篇:关于转发省教育厅2017-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衡水学院应用型课程改革实践征文大赛”征稿的通知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