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135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77号)精神,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及范围
本次教改项目立项主要依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目的是引导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通过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解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难点问题,更好地推动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对接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二、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教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总结实践经验、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有助于增强学生应用实践动手能力。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项目论证部分复制比高于30%的原则不予推荐。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通过成果转化途径,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承担完成过校级以上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推荐书包括课题的选题价值、队伍情况、研究基础、条件保障、成果预测等内容。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一人,每次最多申请一个项目,每人每次最多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参研人员在5人以内(不含主持人)。
四、申报推荐
1.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10项。为调动广大一线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性,根据要求我校申报项目中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有关课程思政的项目申报数量不少于申报总数的五分之一。
2.各教学单位需组织初步评定,并按照标准(附件5)进行评分、排序、推荐。
3.申报以教学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材料提交
1.需提交《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附件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简表》(一式4份,附件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排序推荐表》(一式1份,附件3)、《专家推荐书》(一式1份 附件4),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行政楼105室。电子版发至jiaowuchujxk@163.com。
2.电子材料打包发送,邮件题名格式为:“二级学院、系(教学部)名称—2023-2024年度省教改项目申报”,单个文档名称“姓名—项目名称”。
3.截至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下午5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闫立寒 郑雅姿 电话:6014399 6018753
附件:
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简表
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排序表
4.专家推荐表
5.衡水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评分标准
附件资料详见教务群下载
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