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建设 > 专业发展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字〔2022〕78 号

院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结构的实施方案》(冀教高〔2019〕10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和《衡水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办字〔2014〕57号)《衡水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优化我校专业结构,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现需各院系对本单位专业建设和布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动态调整类型
    本科专业动态调整类型主要包括增设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暂停招生专业、撤销专业,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执行。
    1.增设专业:包括备案专业和审批专业两类。备案专业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内的专业(不含该目录内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即专业代码带“K”的专业);审批专业是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内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内的新专业。
    2.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时,须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培养工作前提下进行。
    3.暂停招生专业:根据《衡水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须暂停招生的专业。
    4.撤销专业:指从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中撤销该专业。原则上连续五年不招生且无在籍学生的专业应予撤销。

二、专业动态调整基本原则

    1.坚持稳定规模的原则。严格控制招生专业数量,集中资源办好优势特色专业,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坚持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对“三无”(无优质团队、无优质办学条件、无优质改革建设项目)

“三低”(社会需求低、生源认可度低、就业质量低)的专业进行关停并转,切实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3.根据《衡水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中专业预警情况要求各院系经本专业建设实际深入研讨论证。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和《近三年专业招生情况统计》(附件3),经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及专业负责人进行研讨论证意见后,初步形成本院系专业动态调整意见并填写《衡水学院专业动态调整计划调研表》(附件1)。
    2.各院系专业指导委员会研讨论证形成意见报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填写衡水学院2022-2025年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汇总表。(附件2)
    3.根据学校工作建议,2022-2025年分年度本科专业动态调整基本原则为“停一增一”,即院系新增设一个专业,原则上应暂停招生一个已有专业,以保障新设专业资源和师资力量。请各院系扎实做好增设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等工作,并妥善安排2022-2025年拟停招或撤销专业在校学生培养工作。

四、材料提交

    各院系请于2022年9月28日6:00前提交 《衡水学院专业动态调整计划调研表》(附件1)、《2022-2025年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提交行政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wuchu102@126.com  

 

附件:详见教务群

 1. 衡水学院专业动态调整计划调研表

 2. 衡水学院2022-2025年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计划汇总表

 3. 近三年专业招生情况统计

 4. 衡水学院现设本、专科专业情况汇总表

 5. 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最新版)

 7.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9月25日


 

上一篇:我校获批3项2022年度河北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教师备赛专题研修班--------课程思政教学竞赛指导及备战2023年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训练营”的通知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