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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简章制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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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4] 76号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的交叉融合,提升学生专业培养与社会需求匹配度,增强职业竞争力,依据《衡水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院政发〔2023〕45号)的要求及微专业申报情况,现组织开展2024年微专业招生简章制定工作。

一、招生面向对象

2022级、2023级四年制全日制本科生。

二、教学计划要求

微专业一般安排为2个学期,最长不超过3个学期,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7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6学分以内,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三、教学团队要求

鼓励全面集成学校和社会资源,采用多方投入灵活机制,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权威人员共同授课

四、收费标准

依据《衡水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办字〔2017〕12 号)微专业按学分收费,每学分90元,按实际选课学分计,学费于选课结束为节点收取。

五、工作要求

各申报微专业的责任单位负责微专业招生简章的制定、学生报名、遴选、录取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课程大纲及相应管理文件。

各微专业责任单位依据“招生简章模版”(附件1)制定微专业招生简章。自主确定招生人数、招收对象、修读学期、招生条件等,提交学校审定,并由学校审定后统一进行发布。

六、材料提交

1、各微专业责任单位请于9月9日前将“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jxk@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105室。

2、各微专业责任单位需确定一名联系人,以便于协调和沟通微专业的相关事宜。请于9月9日前将“微专业联系人”(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iaowuchujxk@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楼105室。

联系人:闫立寒 王洪安  电话:6014399

 

                                      教务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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