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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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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7]44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奋斗目标,不断提高我校教材建设水平,使之适应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的需要,根据《衡水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办字〔20178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度衡水学院教材建设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突出特色。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写反映我校学科专业特色的教材。拓展教材种类,加强校企合作力度,联合企业编写反映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应用性教材。

2.把握方向。选题要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最新动态,要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在选择教材内容和编写体系时注意体现素质教育思想,渗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元素,突出大学生的核心素养,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点面结合。选题既面向公共基础课程、热门专业课程,更鼓励建设主干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加强实验实践类教材建设,推进数字化教材建设。

4.质量保障。教材主编须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所成就,或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申报条件

为确保教材的编写质量,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教材建设项目。

1.编著者申报教材立项的课程须开课3年以上,在本学科有较深厚的基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掌握教学规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2.主讲课程确无同类或相近教材可选择使用,在保证教材编写的必备条件及其编写质量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3.教材内容应是针对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职业岗位为主线,结合行业资格标准,充分体现学生职业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及可持续发展理念。

4. 所申请教材应是列入我校设置的课程且无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或能够充分反映我校学科发展、专业特色和课程特色,具有较高创新性和应用性。修订教材不可立项申报。

5.编写的教材一般应是讲义(讲稿)试用两年后形成的修改稿。编写的教材内容须有获得学生好评、同行或行业认可的证明材料。  

三、组织与申报

1.申报材料。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以及教学改革的成果,提出新编教材的风格与特色,积极组织一批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申报教材建设立项,并提交较详细的课程讲义(讲稿)和教材编写提纲各一份,并由主编填写《衡水学院教材建设资助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衡水学院2017年教材立项论证活页》一式两份,《衡水学院2017年教材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一份,经本单位审批后报教务处513室,电子版材料发至kcjs2016@126.com

2.申报时间。立项申报受理时间为 2017524 526,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新栋    联系电话:6015857

附件:1.衡水学院教材建设资助项目立项申请书

2. 衡水学院2017年教材立项论证活页

3. 衡水学院2017年教材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1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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