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2] 30号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关于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院政发〔2018〕3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2018年度衡水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研究项目未结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课程自查与结项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申请立项,未结项的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附件1)。
二、提交材料要求
按要求提交《衡水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以下支撑材料:
1.教学大纲、教案、教材或讲义等;
2.建设周期内典型的教学案例(不少于2个);
3.建设周期内每年课程教学的学生评教情况;
4.建设周期内的《学生成绩登记表》和《(非)试卷考核分析报告表》;
5.相关实习实践等单位对本课程的评价(含实习实践内容的课程);
6.最近两次教学活动的期末考核试题、平时作业及其参考答案;
7.其它有关材料,如自编教材、发表的与本课程改革、建设相关的期刊论文、相关报道等(非必需)。
说明:以上相关材料需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统一将上述申请验收材料以及《衡水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于5月30日—5月31日提交至行政楼108室,电子版于5月30日前发送邮箱:jiaowuchu102@126.com,(文件命名:课程改革与建设研究项目结题+姓名),所有材料均由教学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报送。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6016317
附件:1.《衡水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待结项项目统计表》
2.《衡水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
3.《衡水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