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80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我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必须将成绩录入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并确定提交。
二、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下午5点。
三、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于2023年6月26日前填写、提交《衡水学院成绩录入推迟申请表》,推迟录入时间不得超过2023年8月20日。不按时录入提交成绩且未提交推迟录入申请者,将按《衡水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政发〔2021〕50号)相关规定处理。
教 务 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