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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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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 107  

各教学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教学检查暂行办法》要求,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本次教学检查时间为本学期的第10周至第13周(118-1121日)。

二、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研活动与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情况

1.教研活动开展(计划、专题、记录)情况。包括日常教学研讨、专题研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等。

2.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落实情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

(二)课堂教学检查情况

1.课堂教学进度,任课教师教学文件执行等情况。

2.教材选用和配备情况;教学大纲、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学生作业及辅导答疑情况;课堂教学方法创新情况,包括检查教师信息化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情况。

3.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各教学单位要重点检查课程的正常开设情况,检查本学期课程是否按培养方案全面开课,检查培养方案课程调整是否按规范进行申批。

4. 新教师上课情况。

(三)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1. 深入教学现场检查教师授课和学生上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学生按时上下课和出勤情况;课堂教学纪律执行情况;多媒体课件质量及利用情况。

2.开学以来教师调(停)课情况,是否按学校规定、要求逐一进行了补课。已调(停)课但还未补课的落实情况。

(四)实践教学检查

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学生实习、课程设计和学年论文开展情况,包括计划、报告、批阅和成绩考核;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验授课计划执行、实验报告批阅、教学秩序、实验分组及教学质量等情况;

()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执行情况的规范管理,过程相关文档的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质量、格式以及优秀作品的保存,对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的安排和落实情况等

(六)问题整改情况

各教学单位对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师生反映的教学相关问题的整改与落实情况及达到的效果,包括每个问题截至目前的解决落实进展。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开学以来本单位教学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检查的组织与落实工作,教学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检查活动结束后,整理出本单位期中检查工作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1130日前将纸版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108),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jiaowuchu102@126.com

联系电话:6016317

附件:详见教务群文件

                                                             教务处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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