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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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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4]11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安排,我们将对2013-2014学年本科教学环节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做好迎检准备。

一、检查时间

10月上旬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届时电话通知。

二、检查范围

任课教师教学文件、试卷、毕业论文、实习实验教学资料。

三、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

提供材料:

(1)2013-2014学年度分学期任课教师名单(见附表)。

(2)各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志、教学进度表、听课记录表、作业及其批改记录等。

2、试卷

提供材料:

(1)2013-2014学年度分学期试卷汇总清单表(见附表)。

(2)常规试卷(含命题计划、AB样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学生成绩登记表等)。

(3)非常规试卷资料。

3、毕业论文

提供材料:

(1)201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见附表)。

(2)201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3)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归档材料。

(4)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系部归档材料。

4、实习实验

(1)学生实习手册

(2)实验教学文件

(3)学生实验报告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抽查教学各环节的原始记录与档案。

五、检查结果反馈与交流

本次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检查结果通报各教学单位。对材料中出现严重失误者,将依据《衡水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院政发〔2013〕88号)文件给予相应处理。

六、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将分学期任课教师名单、分学期试卷汇总清单表、201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2014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26日前发送至hexyjwc@126.com

2、教务处将在东西校区各选定一检查地点,确定抽查材料后,请各单位将抽查材料送至指定地点。抽查材料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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