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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教学名师、优秀骨干教师、教学新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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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5号(通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引导和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切实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工作,根据《衡水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院政发〔2013〕102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部)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选,决定授予白丽荣等5名教授“衡水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每人奖励8000元;授予刘欢等24名教师“衡水学院优秀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每人奖励5000元;授予张林等11名教师“衡水学院教学新秀”荣誉称号,每人奖励3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锐意进取,再接再厉,为提高衡水学院的教学水平以及各项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附:衡水学院首届教学名师、优秀骨干教师、教学新秀名单

附表:

衡水学院教学名师名单

白丽荣 陈彦芬 张瑞民 安志宏 徐文正

衡水学院优秀骨干教师名单

刘 欢 许 坦 刘淑梅 魏连秋 叶春凤 杨 敏 吴秀兰 李爱云 王国洪 曹迎春 任彤彤 杨香香 周晓霞 严 超 刘 栋 靳晓娜 宋存米 时丽冉 欧阳汝欣 魏晓芸 吴瑞红 谢 捷 郭志斌 刘 艳

衡水学院教学新秀名单

张 林 霍聪颖 周 婷 李 同 张 蕊 郝淑学 谢 楠 高媛媛 张海燕 林红军 蔡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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