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19号
各教学单位:
学校定于3月24、26、31日进行公共课补考,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3月24日下午14:00——15:50《大学英语》地点:2015级C级,2014级专科(2-101);2015级B级,2015级专科(2-104);2014级C级,2014级B级(2-102)
3月24日下午16:10-18:00《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地点:2-104)
3月24日下午 16:10-18:00《大学生就业指导》(地点:2-101)
3月24日晚上 19:00-20:50《安全教育》(地点:2-104)
3月26日上午 8:00-9:50《大学计算机基础》地点:(13-308机房)
3月26日下午 14:00-15:50 《国防教育》(地点:墨香馆军事教研室)
3月26日下午 14:00-15:50 《教育概论》《中学生认知与学习》《教师职业道德》(地点:2-101)
3月31日下午16:00《大学体育》(地点:本部田径场看台下)
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低于40分或因作弊、旷考、重修不及格等原因不能参加补考者,应根据规定填写《学生重新学习申请表》,申请重新学习。
2.公共课由公共教学部派监考教师,专业课监考教师由本院自行安排;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布置考场、组织学生考试。
3.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如个别考生的上课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参加考试。
4.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5.各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要严格核实考试人数(包括补考名单和考生人数),做好考试签到工作。
6.各二级学院请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课补考,并将具体考试安排报到教务处。
7.补考成绩须于2016年4月8日前报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