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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3月补考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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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6]19

各教学单位:

学校定于3242631日进行公共课补考,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324日下午14:00——15:50《大学英语》地点:2015C级,2014级专科(2-101);2015B级,2015级专科(2-104);2014C级,2014B级(2-102  

324日下午16:10-18:00《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地点:2-104  

324日下午 16:10-18:00《大学生就业指导》(地点:2-101

324日晚上  19:00-20:50《安全教育》(地点:2-104  

326日上午  8:00-950《大学计算机基础》地点:(13-308机房)

326日下午  14:00-15:50 《国防教育》(地点:墨香馆军事教研室)

326日下午 14:00-15:50 《教育概论》《中学生认知与学习》《教师职业道德》(地点:2-101

331日下午1600《大学体育》(地点:本部田径场看台下)

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低于40分或因作弊、旷考、重修不及格等原因不能参加补考者,应根据规定填写《学生重新学习申请表》,申请重新学习。

2.公共课由公共教学部派监考教师,专业课监考教师由本院自行安排;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布置考场、组织学生考试。

3.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如个别考生的上课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参加考试。

4.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5.各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要严格核实考试人数(包括补考名单和考生人数),做好考试签到工作。

6.各二级学院请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课补考,并将具体考试安排报到教务处。

7.补考成绩须于201648日前报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1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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