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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9月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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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字[121]号  

各教学单位:

学校定于9212223日进行公共课补考,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9 21 上午 8:00-9:5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地点:2-30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地点:2-301

9 21 上午  10:00-11:50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C语言)(地点:13-310)(ACCESS)(地点:13-308

9 21 下午  2:00-3:50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地点:2-301

9 21 下午  4:00-5:50 《高等数学A2》(地点:2-102)《高等数学B2》《高等数学C2》《高等数学2》(地点:2-101

9 22 上午 8:00-9:50《大学外语2》(地点:2-402)《大学外语4》(地点:2-404    

9 22 上午  10:00-11:50 《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地点:2-404

9 22 下午  2:00-3:50《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健康教育(卫生、心理)》《教育研究方法》《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地点:2-101

9 22 下午  4:00 《大学体育2》《大学体育4》(地点:本部田径场看台下)

9 23 上午 8:00-9:50《中学生心理与发展》《创新教育》(地点:2-101    

9 23 上午  10:00-11:50《大学物理B》《现代教育技术》(地点:2-102

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低于40分者或作弊、旷考、不能参加补考者,应根据规定填写《学生重新学习申请表》,申请重新学习。

2.公共课由公共教学部派监考教师,专业课补缓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布置考场、组织学生考试。

3.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如个别考生的上课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参加考试。

4.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5.各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要严格核实考试人数(包括补考名单和考生人数),做好考试签到工作。

6.补考成绩须于 2016 9 30 前录入系统并将纸质版(公共课)报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16 9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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