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121]号
各教学单位:
学校定于9月21、22、23日进行公共课补考,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9
月
21
日
上午 8:00-9:5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地点:2-30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地点:2-301)
9
月
21
日
上午 10:00-11:50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C语言)(地点:13-310)(ACCESS)(地点:13-308)
9
月
21
日
下午 2:00-3:50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地点:2-301)
9
月
21
日
下午 4:00-5:50 《高等数学A2》(地点:2-102)《高等数学B2》《高等数学C2》《高等数学2》(地点:2-101)
9
月
22
日
上午 8:00-9:50《大学外语2》(地点:2-402)《大学外语4》(地点:2-404)
9
月
22
日
上午 10:00-11:50 《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地点:2-404)
9
月
22
日
下午 2:00-3:50《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健康教育(卫生、心理)》《教育研究方法》《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地点:2-101)
9
月
22
日
下午 4:00 《大学体育2》《大学体育4》(地点:本部田径场看台下)
9
月
23
日
上午 8:00-9:50《中学生心理与发展》《创新教育》(地点:2-101)
9
月
23
日
上午 10:00-11:50《大学物理B》《现代教育技术》(地点:2-102)
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低于40分者或作弊、旷考、不能参加补考者,应根据规定填写《学生重新学习申请表》,申请重新学习。
2.公共课由公共教学部派监考教师,专业课补缓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布置考场、组织学生考试。
3.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如个别考生的上课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参加考试。
4.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5.各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要严格核实考试人数(包括补考名单和考生人数),做好考试签到工作。
6.补考成绩须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
前录入系统并将纸质版(公共课)报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16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