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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3月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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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7]12

 

各教学单位:    

学校定于3234日进行公共课补缓考,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3月2日下午14:00-15:50《大学英语1》(地点:2-501);《大学英语3》、《大学生就业指导》(地点:2-404

3月2日下午1600《大学体育》(地点:本部田径场看台下)

3月3日上午8:00-9:40《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计算机基础实践》(地点:13-30813-310

3月4日上午8:10-9:50《中国近代史纲要》、《中学生心理与发展》(地点:2-10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地点:2-501

3月4日上午10:10-12:00《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D1》(地点:2-501);《高等数学B1》、《高等数学C1》(地点:2-101);《概率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中学教育基础》(地点:2-102  

3月4日下午2:00-3:50《线性代数》(地点:2-501);《国防教育》、《大学物理A1》(地点:2-101

3月4日下午4:00-5:50《安全教育》(地点:2-101

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低于40分或因作弊、旷考、重修不及格等原因不能参加补考者,应根据规定填写《学生重新学习申请表》,申请重新学习。

2.公共课由开课学院派监考教师,专业课补缓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布置考场、组织学生考试。

3.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如个别考生的上课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需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参加考试。

4.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5.各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要严格核实考试人数(包括补缓考名单和考生人数),做好考试签到工作。

6.补缓考成绩须于2017314日前将电子版发到519605592@qq.com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公共课)报到行政楼106室。

教务处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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