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8]154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公共课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1日、1月2日,专业课考试时间为3日至4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时间(见附件)
请各单位根据考试安排表(见附件1)及时安排监考教师,并核对公共课考试信息,如出现教室冲突、漏排或多排班级情况及时报教务处106室。学生可在教务处网站综合教务系统的考务管理中核对公共课考试信息。
如有问题请各单位及时汇总并联系教务处协商解决。“监考教师”一经安排,必须通知到人,责任到人。监考教师当天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公共课监考教师名单及专业课考试安排于12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报教务处106室李静云老师处。电子版发至624189433@qq.com。请按照规定的表格上交。
二、特别注意事项
1、教务处于考前向各公共课所在院、部提供所有考场的考生名单。
2、各公共课所在系部安排教师将试卷及考生名单发放至考场,并巡视所负责的考场。(考生名单请在考务管理中打印)
3、监考教师拿到考场名单后组织考生在名单上签名。
4、在签名表中未出现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附件:公共课考试时间
2018-2019-1公共课考试考试安排表
2018-2019-1教室划分
18-19-1上报专业课+公共课考试安排表示例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