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学运行 > 考务管理 > 正文

衡水学院考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字【2020】 90号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在衡水学院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除严格遵守国家、河北省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相关规定外,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我校秋季开学后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可提前一天到考试地点熟悉交通线路,但不得进入学校。衡水学院分为东区考点和西区考点,东区考试地点为1号教学楼和2号教学楼;西区考试地点为16号教学楼。考试考场分布图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供考生查阅。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衡水市高校在校生另提供《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社会考生另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每科目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或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科目一份,可以是复印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请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科目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特别注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若学生学籍不属于衡水市高校,参照社会考生管理,必须携带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学校。

、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体温高于37.3℃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衡水学院考点

  2020年10月28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补报名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我校学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的温馨提示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