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1】98号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高校考点考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在衡水学院、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参加考试学生的入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目前在校的非毕业班的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实习的学生、参加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的市域内的专业实习学生,由二级学院提供汇总信息,教务处统一出具加盖公章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
二、市域外的自主专业实习学生,根据衡水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若回学校住宿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回校,并持要求证件、材料赴考点参加考试。若不返校居住,直接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冀教考社【2021】14号文相关规定赴相关考点考试。
三、在大中专院校考点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供《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或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考试。核酸阴性证明优于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
四、其余相关相求严格按照省市级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