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4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 2023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促进考务工作更加严格、规范,确保考务工作人员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结合本次考试的特点和我校实际,现将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监考教师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时间为4月22日。
二、聘任条件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监考经验丰富,监考业务熟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能按规定妥善处理各类偶发事件,熟悉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监考程序,并严格按监考程序执行,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2、认真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对待考生。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3、严格监考、热情服务,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
4、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5、监考教师一经上报不能调换。
三、上报时间
各单位于4月19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将监考名单加盖公章后报行政楼106室,电子版发送至hsxyjwc106@126.com。
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