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6]14号
为做好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NTCE)相关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今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一、考试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守忠
副组长:宋根壮(兼考点主任)
成 员:杜希宙 闫志勇 张凤军 刘国杰 杨伏龙 高 政 各院部分管教学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宣传组、安全工作组、保障组、技术服务组等工作小组。
二、整体工作安排
(一)考试基本情况
1.考试时间安排
2.考试地点: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
3.考试场次:第一场次合计72个考场,第二场次合计77个考场,第三场次合计59个考场
4.考点办公室:1-101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启用全程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全部录像报省考试院待查。
(二)考试准备会
时间:
2016年
3月
7日
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主持人:杜希宙
(三)考务人员培训会
时间:
2016年
3月
11日下午
地点:教务处105室
参加人员:教务处全体成员、各院部教学办主任
培训人:刘洁晶
(四)监考人员培训会
时间:
2016年
3月
12日上午
7:00
地点:二号教学楼102
参加人员:全体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
培训人:张超
三、各工作小组职责
(一)考务组
组长:杜希宙
成员:教务处及各院部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在NTCE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安排NTCE考试各环节具体工作;
2.协调各小组工作,制订考务工作预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和问题;
3.负责考点各项设施的布置、考场的安排及考前准备工作;
4.《考生守则》、考场分布图等的粘贴及其他注意事项的宣传;
5.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到岗时间、具体职责等);
6.监考人员、备用监考人员、楼层联络人员、试卷分发人员、试卷保管人员的调配;
7.试卷的分发,试卷的回收、检查和验收;
8.考试期间负责试卷、备用卷、答题卡的保管和使用;
9.负责考生入场时证件不全考生的入场处理;
10.负责违纪考生的处理工作;
11.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待来访考生;
12.督促考点各类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13.安排各院部监考老师名单,各院部安排监考教师人数见附表;
14.协调、处理考试的其他事宜。
(二)宣传组
组长:闫志勇
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负责考前通过平面媒体、社交媒体、校园网、广播、电子屏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负责考中通过电子屏对考风考纪及考试相关事项的播放;
3.负责考试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突发事件后的舆论引导。
(三)安全保卫组
组长:张凤军
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维护考点正常考试秩序。在考点设置警戒线和缓冲区,做好考场周边警戒工作,禁止考试无关人员、车辆靠近考场所在区域,与公安部门协同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戒工作;
2.在考生入场前,检查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做好师生安检工作;维持入场秩序;
3.考前对考场进行安全排查,检查完毕后封闭考场;
4.在考点设立疏散场地、疏散通道和疏散标志;
5.做好考试期间的巡逻保卫工作;
6.考试结束后,要尽快有序地疏散考生;
7.制订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8.负责本组涉考人员的教育工作。
(四)保障组
组长:刘国杰 高政
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提前做好考试期间的电力安全保障准备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电力不中断;
2.提前对一、二号教学楼的电灯、用电插座、座椅进行检查维修,清理卫生,确保设施安全,考场整洁,对楼管人员进行封楼提示;
3.配备专职医疗救护人员;
4.制订电力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5.做好考试用教室的准备、调度工作;
6.负责本组涉考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五)技术服务组
组长:杨伏龙
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
1.考前做好视频监控系统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制订技术保障工作预案,确保考试期间的设备运转正常;
2.负责视频监控室人员的选派和技术培训;
3.负责发卷室、试卷保管室和考场的监控录像;
4.负责违纪考生的调查取证工作;
5.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人员安排
1.安全保卫人员6名
2.电力保障人员1名
3.医疗救护人员1名
4.视频录像技术人员4名
5.教室管理人员2名
(二)到岗时间
1.教务处考务工作人员
3月
12日
6:40到岗。
2.安全保卫人员
3月
12日
7:30到岗。
3.电力保障人员
3月
12日
7:30到岗。
4.医疗救护人员
3月
12日
8:00到岗。
5.视频录像技术人员
3月
12日
8:00到岗。
6.教室管理人员3月12日7:00到岗。
(三)注意事项
1.保障人员提前对1、2号教学楼的电力设施及教学楼座椅板凳进行检查、维修,并保障考试当天的电力供应。
2.1、2号教学楼
3月
11日
19:00前完成卫生清理及封楼工作。
3月
12日
上午1、2号教学楼6:40对考务人员开放,7:30对监考教室开放,8:30对所有考生开放。
3月
12日
下午开放时间由考务组当天通知。
3.1、2号教学楼全部教室(含2-201、2-203精品课录播教室)
3月
12日
7:00准时开放。
4.监考是教师的工作任务,各院部要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按名单要求安排监考教师,于
3月
8日
前将监考人员名单纸质版按附表要求报教务处106室,电子版发送hsxyjwc106@126.com。教务处统一编排考场。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有特殊情况者由本单位内部调换后报教务处。
5.3月10前各工作组将相关工作人员名单纸质版按附表要求报教务处106室,电子版发送hsxyjwc106@126.com。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附表:各院部监考人员安排表
考试工作人员名单
附:各院部监考人员安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人员数量(名)
|
备注
|
1
|
文传学院
|
13
|
|
2
|
外语学院
|
11
|
|
3
|
法政学院
|
4
|
|
4
|
数计学院
|
16
|
|
5
|
电信学院
|
12
|
|
6
|
化工学院
|
15
|
|
7
|
生科院
|
15
|
|
8
|
音乐学院
|
7
|
|
9
|
体育学院
|
14
|
|
10
|
美术学院
|
7
|
|
11
|
经管学院
|
16
|
|
12
|
教育学院
|
11
|
|
13
|
大学英语教学部
|
8
|
|
14
|
马克思主义教学部
|
5
|
|
合计
|
|
154
|
|
考试工作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