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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专业作品评选活动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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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专业作品评选活动安排的通知

教字[2016]9      

各二级学院:

按照《衡水学院专业作品创作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已有序开展2016届专业作品工作,现将学校评选活动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须在2016430日前完成本单位评选活动。

2、各二级学院将评选结果按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顺序填写《衡水学院2016届毕业生专业作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总计4个分表,均需填写),制作《衡水学院优秀专业作品集》。并于55日下午6点前,将附件中所有工作表、2016届毕业生专业作品创作工作总结、优秀专业作品集报教务处511室,电子版发至jiaowuchu102@126.com邮箱。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参加学校专业作品奖项评定。

3、根据《衡水学院专业作品管理办法》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举办衡水学院2016届毕业生优秀专业作品展,充分利用二级学院、学校网站等公布时间、地点及布展情况(美术学院除外),进行宣传,学校不再统一组织专业作品展。

联系人:李永霞 郑静静 ,联系方式:15028825616

附件:专业作品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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