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第二次检测的通知
教字【2019】72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文)和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精神,为确保我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河北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依托“河北省学位论文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论文管理平台”)开始对全省学士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我校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本次要求上传的数据范围是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起止,期间所有本科毕业生(含普通、成人和自学考试)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设计报告、作品阐述∕创作报告。所有上传论文必须与学位证编号一一对应,以便在上传数据结束后,省学位办校验数据完整性。
二、模板填写要求:各二级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分别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模板”、“班级模板”、“学位设置模板”(一定注意模板填写要求,三个模板内容之间要互相对应)。
三、论文提交格式要求:
1、非双学位: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 例如:10001+张三+论马克思理论
2、双学位:班级+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 例如: 1班+10001+张三+论马克思理论
3、所有提交论文(设计)按照二级学院—专业的分类进行打包,不需要再划分班级、是否专接本。
4、所有提交论文(设计)以专业为单位注明分类:论文、设计、作品阐述∕创作报告。
四、检测范围包括:1.封皮2.题目;3.中英文摘要;4.中英文关键词;5.目录;6.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6.参考文献;7.致谢;8.附录(不是必须部分)。目录不计入查重,但需要在论文中。
*备注:参考文献是必须在文本中体现,参考文献是识别引用的,如果没有参考文献,论文的引用部分会识别为复写率。
五、本次论文检测将首次实现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与学位证编号匹配,省学位办将会对上传论文进行进一步抽查,为保障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自查,以论文指导教师为第一责任人,本着对每位学生负责的精神,在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展开自查并就存在问题及整改结果撰写自查报告,所有提交省学位办论文必须经过自查,重点检查所提交论文(设计)是否完整、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字号字体是否统一、时间是否符合逻辑、评语是否出现千人一面等问题,对不符合规范的论文(设计)必须完成整改后方可提交。
六、模板提交时间:2019年6月20日前
论文(设计)提交时间:2019年6月3日前
提交方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2320763526@qq.com
教务处
附件1:学位设置模板
附件2:班级模板
附件3:学生基本信息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