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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9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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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9]86

各单位:

兹定于6月20日上午9:00在14号楼音乐厅举行2019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办公室、宣传部、团委、现教中心为典礼组织单位,负责典礼组织相关事宜。

二、参会人员

(一)全体校领导

(二)各学院院长、书记及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三)辅导员代表(二级学院各2人);学业导师代表(二级学院各2人)。

(四)学生代表

1、本科毕业生代表每学院14人(必须着学位服参加,注意各学院学位授予门类服装须统一);

2、专科毕业生代表:经管学院7人,教育学院7人;

3、本科在校生代表:各学院15人。

4、专科在校生代表:教育学院15人。

三、相关事宜

1.请参加典礼的学生由本学院辅导员组织,于8:20准时入场。

2.请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及教师代表等8:40准时入场。

3.请自觉维护场内秩序,不得喧哗及随意走动。仪式进行期间,请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有声设备或设置为静音状态。

4.典礼结束后,请学生代表与主席台就坐人员在15号教学楼前合影留念。

四、其他

为保证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顺利进行,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组织工作,各学院负责人要带领本院师生按规定时间入场并在指定区域就座,组织学生在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有序离场,各学院辅导员应协助维持会场秩序。座次表见附件。

五、典礼程序(供参考)

(一)宣布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开始、介绍出席仪式的领导

(二)全体起立,奏国歌

(三)宣读衡水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生准予毕业的决定及授予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决定

(四)举行毕业证及学位证授予仪式

(五)毕业生代表发言

(六)教师代表致辞

(七)田光院长致辞

(八)学位授予仪式结束

(九)领导与学生代表合影

六、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请有关单位尽快为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全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办结手续,安全告别母校。毕业生离校前,请各学院继续做好毕业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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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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