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点击数:[]

教字[2019]101

各相关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实验室环境与安全管理办法》(办字〔201438),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暑假期间实验室管理及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完成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训)中心应及时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排查,落实防火防盗防水防泄漏、维修保养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和放射源等危险品的检查。对各种仪器设备,尤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加强安全管理,查隐患、堵漏洞,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排查中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不留盲区

2、高度重视实验室管理台帐,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放射性物质台帐等,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台帐,要明确保管人,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禁止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并知晓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和危险点。

3、如有需要使用实验(训)室的,应严格履行手续。各相关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和耗材的使用记录和安全记录。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使用人须填写《衡水学院实验(训)室假期使用预约申请表》,各中心汇总《2019年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预约统计表》,于2019712日前签字盖章交到实验室管理科(统计表电子版发至实验室管理群文件),由主管部门审批并上网公告。

4、各实验室在放假前应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大扫除,保持实验室清洁整齐。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一切水、电、气阀、门窗等。

5、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衡水学院防灾减灾工作应急预案》(院政发【201711号)要求,根据各实验室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应急预案,对实验室定期不定期查看并做好记录,防患于未然,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如发现实验室有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及时向所属单位和安全处、教务处报告,同时报学校总值班室(办公楼218房间,电话:6016312)。

6、放假前的安全联查,由教务处人员组织进行。暑假前的联查定于2019712日下午430分,由教务处人员带队,各实验中心主任参加,按东西院分为两组同时进行,集合地点为东院3号楼、西院12号楼前。各中心实验室主任务必按时到达,联查过后张贴封条。

节假日前的联查工作,是对全校各实验中心进行的一次全面安全联查,对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起着重要作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教务处

2019710

 

上一篇:关于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学生缴纳学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9年暑假期间开放考研自习室的通知

最近更新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