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育人模式示范案例的通知
教字【2023】10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现面向各教学单位征集育人模式示范案例。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内容
1. 案例要突出“亮点”与“创新点”,着力体现院系和相关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秀做法和良好成效,且具有一定的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
2. 案例可从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点或面、某一个或多个角度进行梳理总结和凝练阐释。
3. 案例应真实来源于教学及管理过程,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精炼,逻辑清晰,分析深入,说服力强,多用数据、图表、事例、成果说话,可包括但不限于缘起(案例发生的背景与缘由)、做法(理念、做法、过程的客观描述)、成效(效果的阐述与总结)、评价(推广借鉴意义的客观评价)等基本要素。
二、征集数量
1.每个教学单位报送1-3项,如确有鲜明特色和典型意义,可不限报送数量。报送要求参照《衡水学院育人示范案例申报表》(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关于示范案例运用。学校对教学单位报送的示范案例,择优遴选汇编成册全校范围推广。本次经学校认定的示范案例,由学校颁发证书。并参照《衡水学院优秀教学改革案例评选办法》(院发[2021]60号)实施奖励。
2.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开展示范案例遴选工作,组织团队,认真研究,深入分析,优选题材,挖掘提升,撰写出有创意、有特色、具有一定宣传价值和推广意义的高水平典型案例,从一个或多个侧面着力凸显我校育人的优秀成果。
3.报送材料。案例文稿宜控制在1000-3000字,于2023年9月22日前发送到274852088@qq.com。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示范案例征集+二级学院”
联系人:张新民
联系电话:0318-6903088。
办公地点:行政楼102
附件:衡水学院育人示范案例申报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