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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双导师制与评价体系修订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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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 129号

各院系:

根据《衡水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院政发〔2023〕32号)》和《关于印发外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院政发〔2023〕26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双导师制以及评价体系修订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各专业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导师队伍建设,有效利用校外人才资源,加强校企合作,深化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提升实践育人能力,提高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所有专业实行“双导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达到毕业生人数的10%左右;每位校外导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三、各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原来基础上重新修订综合成绩评定具体细则和评价体系,具体细则和评价体系应该明确每个角色教师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包括评分的具体项目、评分标准、成绩分配方式等。完善《毕业论文(设计)手册》中校内指导教师、校外导师和校内交叉评阅教师评分标准,并注明每个评分角色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中的占比,以及适用专业。校外导师的指导记录应在《毕业论文(设计)手册》中予以体现。

四、结合以上两个文件,各院系要积极落实“双导师”制。

五、各院系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附件1和附件2,完成校内指导教师、校外导师和校内交叉评阅教师评分标准以及审(评)阅表,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wclunwen@126.com,纸质版盖章交送至墨香馆127室。

联系电话:6662539

附件1:衡水学院外聘教师聘任申请表

附件2:衡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校外导师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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